发布时间:2021-07-28 来源:德阳市政府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发改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编制《政策》主要依据有三个。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决策部署,结合四川省《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文件精神;二是充分吸纳《关于坚持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决定》有关精神,确保支持政策与市委决定一脉相承;三是充分考虑科技创新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对“营造一流创新生态,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造”的政策需求。
二、起草过程
《政策》历经四个主要阶段。一是构思酝酿阶段。积极与省发改委起草省上政策的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沟通对接,深入了解省上政策的编制思路和结构脉络,初步理清我市《政策》的总体编制方向。二是盘点梳理阶段。市发改委与市科技局进行了深入磋商,梳理了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既有政策,盘点了全市重大平台、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原有政策标准、获批认定情况、推进建设情况以及近期资金支付情况。三是沟通会商阶段。市发改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就《政策》的支持范围、奖励力度、资金概算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市级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群策群力、数易其稿,形成了《政策》初稿,各部门初步达成一致。四是集思广益阶段。初稿形成后,通过座谈、走访、调研等形式,充分征求了国机重装、东汽、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德阳中科育成中心等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对科技创新的政策、资金、机制、环境等方面的需求建议并与其达成一致。
三、主要内容
《政策》主要围绕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重点支持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并向“支持国家级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新增税收贡献给予一定比例奖补”等领域予以适度倾斜。《政策》共有五条:
一是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类企业、机构、平台、团队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
二是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各类重大创新平台、“会地联合创新中心”、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
三是促进创新主体培育壮大。对“揭榜挂帅”项目、符合条件的各类创新主体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
四是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用活用好各类基金和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发展、人才创业。
五是加快高端紧缺人才集聚。对培养和引进各类高端紧缺人才的用人单位给予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做好各类服务保障。